在影响安全的诸多因素中,干部中的好人主义和职工中的违章违纪有一种因果关系——好人主义是前因,违章违纪是后果,好人主义越多,安全风险肯定越多。抓安全必须抓危险源,抓危险源必须首先杜绝好人主义。
好人主义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有六种表现。一是视而不见,对违章违纪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遇到问题绕道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少说为佳,有的干部热衷于多栽花少栽刺,报喜不报忧,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抓安全。三是不敢碰硬,对在生产中违章违纪的职工进行处罚时因人而异,对一般职工严要求,而对不好说话的职工则轻描淡写。四是敷衍了事,对发现的问题只看其表,不究其源,只看结果,不看原因,只看现象,不看实质。五是蜻蜓点水,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只是做样子、走形式,而不是看关键、查问题。六是不以为然,从思想上就没有把职工违章违纪看得很重,认为作业偶尔违章是必然的,只要把活干完,不出事就行。
好人主义对安全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如何杜绝安全中的好人主义,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首先,以小见大,抓小防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安全大堤上的“蚁穴”,我们决不可小看它,轻视它,必须从小处着眼,一露头就打掉。然后要触类旁通,对一个问题和隐患的发生不能孤立静止地处理和解决,必须要从个性看到共性,从特殊性看到普遍性,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的隐患,举一反三,及时消除。其次是转变作风,一抓到底,干部作风越实,好人主义的风气越弱,安全生产也就越稳定。最后是风险管理,严格考核,要制定出严格的考核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有办法、有考核、有检查、有奖惩,真正把结果考核变为过程考核,杜绝安全生产中的好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