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2.消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做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即“五同时”。
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人为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车间)员工的消防教育与消防检查工作,部门(车间)员工为防火安全人。
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每年应当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或消防演习。
2.各部门(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消防“三懂三会”教育(懂本部门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
3.新员工、临时工等入厂后,各部门(车间)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消防器材的方便取用,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应及时到库房办理交旧领新。
3.备品备件库负责统计、更换、充装等工作。
4.车间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和器材统一布局和监督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见附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或挪用。
5.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由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及时更换或补全,并视破坏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
6.各部门(车间)负责所辖范围逃生图、安全门等安全标志的维护工作,每月除尘一次,保证标志整洁,明显。
7.电工工段负责所有应急灯的保养维护工作,每月至少除尘和检查一次,及时维修、更换故障灯。
8.机修工段负责所有消防栓的保养维护工作,每半年检查和试水一次,以防闸门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