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 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