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订立本管理制度及消防工作责任制,希各施工队,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M以上的建筑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接要求设置吸烟室。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阀、表等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6、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7、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及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定期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3、由项目部专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将防火工作纳入组织施工、行政管理的计划,做到消防工作与计划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时,同时分析消防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消防工作的问题。
15、在工地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学习熟识消防知识,树立消防责任感,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件,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