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公布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情况的记录齐全。
(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七)员工熟悉本岗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时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八)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