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消结合”的方针,服务中心内的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都有责任搞好消防工作,各级骨干、主管更是消防工作的带头人,是消防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应负有如下职责:
一、依照服务中心及市政府消防管理规定,对管理区各地方,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发动住户,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三、监督安装、装修、改建工程过程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进行竣工验收。
四、实行24小时监控,保证各项装置,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五、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六、配合市消防部门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七、对因失职引发的火灾事故负间接或直接责任,直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