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 为了保障公司的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2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含消防器材的管理)。
??????? 3职责
??????? 3.1 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明确人员和部门的职责,并对消防工作配备适宜的资源。
??????? 3.2 副总经理为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生产经理为生产系统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 3.3 保安部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管理工作,对副总经理负责。
??????? 3.4 各部室、车间的消防工作由第一领导人负责。
??????? 3.5 公司成立以保安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由队长和若干队员组成,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 4管理内容及要求
??????? 4.1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仓库、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员工下班前应关好电闸、气闸,清理好工作现场,特别是易燃物品不应靠近有余热的设备。各生活、工作场所必须控制好事故的源头,严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人人都有救火的义务。
??????? 4.2 公司各级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去,做到与生产经营“五同”即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 4.3 在重要部位、危险地段动火(配电房、车间)必须由消防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 4.3.1 动火前“七不”
??????? a)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 b)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 c)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 - d)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容器,未经清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 e) 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爆物品不动火。
??????? f) 在高空进行切割和焊接时,下面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 g) 未配备灭火器材的不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