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班人员必须经消防局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能担负消防值班工作。
2. 值班人员必须清楚各消防控制设备的性能、熟悉各个监控显示屏的显示情况并熟知各个监测终端的所在地址。
3. 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控制设备的操作方法及工作状况,并且能够在施工方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处理一般性故障。
4. 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因故未到时原有值班人员必须继续监守岗位,确保值班室24小时有人在岗。
5.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检查各项记录,查看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监控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确认系统记录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工作,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6.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班前8小时及班中禁止饮酒,值班室内禁止吸烟、会客。
7. 值班人员严禁擅自进行超出规定之外的操作,以免造成消防监控系统故障。
8. 值班人员需要离岗处理其他事务时,必须通知车间值班人员,并告知去处,待车间替班人员到岗后方能离开。
9. 如遇异常情况,要沉着冷静,首先要判断是真实火情还是设备故障报警。凡是显示火灾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报警点所在部位值班人员,并派人去现场确认:
⑴. 若经确认为误报,则按操作要求恢复设备正常状态,并在记录中写明原因。
⑵. 经确认发生火灾,应及时向生产科汇报情况,并及时通知车间值班人员,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理,并填写好故障、报警记录。
10. 每天清洁值班室的卫生及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