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政府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要将各自负责的工作向会议报告,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析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听取村委会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根据季节安排部署阶段性消防工作,通报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研究制订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措施和措施,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保卫力量的发展、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加大对消防的投入,为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联席会议由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召开,全体成员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