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值班人员包括:公司安排夜间值班领导、保卫科当班人员以及节假日期间公司、分厂安排的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及擅自离岗。
3、值班室监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人员要加强所管理范围值班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情况、安全通道畅通情况、消防器材设施在位情况、重点消防单位的情况等。
5、值班期间,如果发现火情,应及时组织灭火,同时报警,报告当班领导和分厂领导、公司领导。
6、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安排。
7、公司综治办负责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