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消防管理体系,配备并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搞好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 消防管理的有关具体要求:
1)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区域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时应按要求办理动火证。
2) 严禁携带任何明火和火种或穿带铁钉鞋出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
3)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内禁止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线路,确需照明时应按要求安装投光灯或防爆手电筒。
4) 库区内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等防火标志。
5) 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及时更换药剂和维修,冬季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设备完整好用。
6) 消防水平时不许动用,应及时补充以满足最小储量要求。
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周围严禁闲人游逛或逗留。仓库警卫人员应每半小时对仓库周围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无关人员应责令其立即离开。
8)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值班室应安装固定报警电话。
9)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应戴防火罩。
10) 保持库房周围8m范围内无杂草及其他易燃物品。
11) 消防泵加油应远离危险品库房。
12) 本制度由公司治安保卫部门负责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