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察
警戒深入燃烧危险区侦察和灭火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形成侦察小组,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呼吸器,并且有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的掩护。
(二)警戒
1、进入燃烧危险区域和爆炸危险区域入内人员禁止携带打火机、手机、笔记本电脑、BP机和非防爆照明灯具等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体。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并且要用水枪掩护。组成梯队用水枪向身上浇水掩护进入。
2、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内直接处理事故的消防指挥员、战斗员和工作人员(人数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其他人员入内。必须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呼吸器,必须组成梯队用水枪向身上浇水掩护进入。
(三)处置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
2、进入现场人员严禁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等低下空间的顶部、井口、低洼处经过或滞留。
3、在罐体破裂严重,易燃、可燃液体大量泄漏,无法进行封堵,储灌出现尖啸、晃动、火焰由红变白等爆炸前兆随时可能发生爆燃,爆炸的情况下,爆炸和燃烧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迅速撤退到警戒区域指定位置;撤退时要尽可能的将灭火车辆器材一同转移。爆炸(燃烧)发生后要在统一组织下返回冷却罐体,并按着火事故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如未发生爆炸(燃烧),要在统一组织下利用防爆消防车、遥控消防车、移动炮、开花或喷雾水枪从燃烧区开始,向爆炸危险区域逐步进行稀释,直到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 1/4 以下。
4、要在上风方向选择设置冷却水枪阵地,避免在罐体的两端设置阵地。尽可能的利用防爆消防车、遥控消防车、移动水炮、移动遥控水炮冷却罐体。
5、扑救重质油火灾时,要防止发生喷溅,作好安全防护。
6、火灭后,要彻底消灭一切隐蔽火源、继续冷却罐体和现场一切炽热物体,间歇地用泡沫覆盖液面,直至罐体温度降至常温;并对储罐或管道阀门等进行堵漏。
7、对进出内部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