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 职责
长白班直接负责车间内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3、 工作
3.1日常管理
(1)车间内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对消防箱、水带、水枪、消防炮、灭火器分类登记。对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上贴上标识,标示清楚。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尤其是在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跟前更要保持道路通畅。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部门领导,做好应急措施。
(5)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6)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7)任何人不得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触动消防报警按钮和其他报警设施。
(8)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与安全保卫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安全保卫部进行维修。
(9)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安全保卫部做变更手续。
3.2每周工作:
由纺丝车间的长白班负责。
(1)、检查车间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炮、消防水枪、水带)是否齐全;
(2)、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喷淋水供水,消防箱供水,消防炮供水阀门启闭状态;
(4)、检查全车间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箱,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5)、检查室内消防箱、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6)、检查消防箱内的出口阀状态;
(7)、检查消防炮操作盘是否工作正常;
(8)、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3每月工作:
纺丝车间向生产经营处申请,经同意之后由两个部门共同完成该项检查工作。并且该项工作的检查办法应让生产经营处提供。纺丝车间主任、班长和设备员都要参与。
(1)、检查排烟设备、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炮、火灾应急系统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4)、对消防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3.4每年工作:
由纺丝车间和生产经营处两个部门共同完成该项检查工作。
(1)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2)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