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搞好防火防爆宣传工作,利用职权会议、专栏、板报等宣传形式经常向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对从事易燃易爆的员工,应熟知岗位的防火防爆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章办,增强责任心保证安全生产。
二、加强消防组织的建设,采取定点、定人、定时检查,发现存在有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坚持一日三次检查,把事故处理在萌芽之中。
三、隐患施工现场用的氧气、乙炔气,采取分类隔离保管,使用时氧气与乙炔相距15米摆放操作,不准与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共同储存,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分类存放,严禁流入有可燃物,未经培训,无操作证的人员不准动用。
四、现场机械用汽油、柴油、液压油要选择安全可靠地方分类存放,墙体要封好,门要锁好,指定专人管理,实行领料制度,严禁无关人员人进入库内,严禁在库区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油库或仓库内,施工现场的仓库及油库禁止住宿和进行其他危险活动。
五、现场的安全员,保安人员随时巡视检查监督,认真看守,严格把关,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教育职工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查询阻止并报保卫、公安部门处理。
六、现场坚持劝火审批制度,公安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职责,防止一切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