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培训要求:
1、全体教职员工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按照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规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由教务室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通过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