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安全队长负责,按时完成队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在安全队长的安排下使用小区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对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保证物业的安全。监控人员的进出,和管区内的人员安全的举动;
4、负责小区门岗的站岗,登记来访者和大件物品的出入。防止物品随意大流失和危险品进入物业;
5、巡逻物业内部,保证不受人为的破坏,遇到业主求救,马上支援;
6、在中控室监视整个辖区的情况,预防玩火、爬墙、打架、小偷小摸、抢劫等事情发生,同时禁止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的情况发生;
7、认真作业,遇到情况作记录,受权限和手段等因素影响不能马上处理的通知队长和其他队友来处理;
8、指挥车辆有序进出,有序停放,防止车辆被破坏和盗窃;
9、负责在队长的统一安排下对消防系统和设备定期试运行工作,并且做消防演习,保证有事可以马上行动;
10、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必须马上集合,在指挥下到现场作业;
11、负责协助队长向管理中心提交管辖范围内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领导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
12、努力学习安全保卫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素质,以更好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态度服务业主、社会;
13、负责小区突发性事件如停水、停电、跑水、火警情况的处理,疏散人群,扑灭火灾,事前通知业主停水电,以便作业;
14、完成队长和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业程序
一、门岗:
目的:保证大门进出人员的安全,维持秩序。
适用范围:公司所管物业内设置的门岗。
职责:门岗安全员站立执勤,记录员、巡逻岗安全员配合,值班主管检查工作。
程序:
1.每班值班安全员在门岗站立执勤。
2.对进出机动车辆登记,填写机动车辆进出记录表。对进出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按照规定执勤。
3.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行礼。记录员主动询问不能识别的人员,请其登记。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跟踪监视。
4.配合巡逻岗控制大门和大门5-10米以内的秩序。
5.对临时进出的车辆、行人进行指引。
6.对进入的非机动车进行记录,监控。
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目的:保障管区内的正常秩序,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等。
适用范围:管区内部发生的不可预见事件。
职责:安全员按计划巡逻辖区,遇到情况,报告上级。维修员、清洁绿化员等在必要时协助。
程序:
1.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教育说服的办法处理,让业主分清是非,处理事情应以大化小,不要激化矛盾,若是达到违法和犯法的程度,向公安机关报送处理。
2.打架斗殴处理:报告上级通知其他值班员;劝阻打斗的人员停止,收缴斗殴凶器;将其带回安全值班室处理,有人员受伤的,送医院。(歹徒受伤的,非致命伤可以帮他包扎一下),等到公安人员来到后移交处理。
3.盗窃事件处理:发现正在作案的,应立即组织人员当场人赃俱获;会同业主或当事人一起押送公安机关;若业主(当事人)不在的应作纪录,由安全队长组织将其押送公安机关;只是发现盗窃现场的,应立刻通知当事人,并且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考虑是否报警,不论报警与否,必须记录在案,并且要求当事人签字。
4.醉酒生事或精神患者:劝阻或阻拦进入辖区,如是辖区内原来有的患者,应通知其家人领回;是不认识的外面要进来的,则不能让其进入,并且通知派出所来处理;若对方已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以将其控制,同时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5.抢劫事件处理:
5.1在执勤过程中有公开使用暴力的,胁迫或其他手段危害到公司或业主、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应机智处理,制止犯罪。并报告上级处理;
5.2在地下室和楼道内发生的,应通知其他人员前来围捕,期间应监控事件发展,注意罪犯的人数、衣着特征及所用器具等;
5.3保护案发现场,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劝散围观群众;如无固定现场的或无法将劫匪留在原处的,将物件等保护起来,待公安机关处理。
6.拾获遗失物品:
6.1住户交来的拾获物应一一登记在案;
6.2员工在执勤过程中拾获遗失物品的,交管理中心处理;
6.3不得拾物不交或少交,私用;
6.4如遇到不明物品应慎重检查;
7.遇到不听劝阻的:
7.1处理问题先敬礼,态度和蔼;
7.2说清楚问题所在的原因,请对方配合;
7.3对方无理纠缠的,应设法弄清楚对方的单位、姓名等,向上级汇报;
7.4发生纠纷,执勤人员不得同业主争吵;
8.火灾事件处理:
8.1发生火灾或接到火警电话,应立即出动;
8.2通知辖区义务消防员集合;
8.3到达现场要冷静,不要慌乱,保持联系通畅,不要乱喊乱叫;
8.4分工合作,协同作业,保护业主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
8.5汇报公司领导;
8.6有必要的,电梯停止运行,有自动消防系统的,立刻启动;
8.7注意灾后的善后工作;
8.8确认事件--疏散相关人员--自己能够扑灭的组织人员作业--不能的,应尽力控制事态,不让其蔓延,同时报警。
9.业主家中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灾害的:
9.1执勤人员接到报告或者巡视看到的,立刻向上级主管报告,同时到案发现场控制事件继续;
9.2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抢救伤者,制止事件继续扩大;
9.3向周围人了解情况的发生事件的经过;
9.4公安机关到场后,汇报情况,协助工作。
10.执勤中注意“看、听、闻”。看到异常现象(烟火、不寻常热度)、听到异常声音(呼叫声,求救声,滋滋声等)、闻到异常(焦味,刺激气味等)必须立即追查来源,知道原因。一时无法查知的必须报告。
11.业主、行人等突发病的:
11.1立刻通知上级主管;
11.2业主或行人若是晕倒的,应将其带到阴凉处等待救援;若对方属于外伤的,则协助对方到椅子上坐下,作简单包扎或等候救援,安慰对方,缓解痛苦和焦急情绪;
11.3属于1.4米以下儿童的将其带到管理中心办公室处理;
11.4对方要求不上医院,或是确实伤得不重的可以送其回家,若是外来人员的妥善安置;
11.5对方为女性的,应要求旁边的女性协助救援,尽可能不要单独行动,并在报告中另外说明。确无人支援的,可在对方无力行动、晕倒或被允许的情况下,横抱或扶手臂、肩膀送至医护处。
12.发生触电、被困电梯、溺水等事故的:
12.1一旦确定事故发生,立即向上级呼救,报告情况;
12.2发生触电的,立刻画出警戒圈,禁止他人接近。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将当事人带离现场急救;
12.3发生被捆电梯的,确定轿箱停的楼层,并现场看守,防止他人乱按按钮。与电梯内的人取得联系,安慰被困者。救援人员到达后,协助解困;
12.4发生溺水事故的,多在游泳池,故在此必须具备救生员。
13.发生其他的事故的:
发生其他不在此处说明的事故,请立即向上级呼救,尽可能的保护现场,阻止事态蔓延。保护其他人员的安全。
三、巡逻岗:
目的:通过巡逻保证物业内部公共区域的安全。
适用范围:所管物业内的公共区域。
职责:巡逻小区,安全队长负责日常管理的指挥
程序:
1.在安全队长的安排下对物业内公共区域巡逻。
2.遇到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程序执行。
3.遇到业主投诉的,不在自己权限范围的,礼貌的表明情况,请其到办公室办理。
4.巡逻中注意物业的完整,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运用。
5.巡逻中注意其他的异常。
6.按照规定填写巡逻记录表格。
四、其他的安全执勤:
保证公司的其他安全需要,包括技术资料,资金安全,工作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环境不受侵害。
五、消防:
目的:保证小区内消防系统的运转,能够有效保护业主(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所管物业内的公共区域。
职责:通过作业,能够发现将要发生的事故。队长和管理中心的主任接到警情后到现场指挥。
程序:
1.安全员通过巡逻或其他形式作业,发生火灾,和准火灾事故,控制在萌芽之中;
2.接到业主的报警电话,立即出动;
3.在消防监控室发现警报,马上报告。监控员继续监控,队长安排人员按消防预案作业。
4.每天对消防设施巡检1次以上,发现异常情况的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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