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酒店动力系统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负责保护好现场。
三.未经总经理和工程部经理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等)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液化站、油库、气库。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有酒店人员带进机房,办好登记手续,由当班人员负责执行。
四.禁止与本酒店无关人员进入液化站、油库、气库。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并自觉接受检查。严禁带火种或易燃物品进入液化站、油库、气库。严禁在气罐及油罐区内进行明火作业。
五.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辖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整改。
六.各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置,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无人时,门窗必须锁好,各水池盖由水系统当值人负责检查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关水池盖时,必须经当值经理或系统当值人员负责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开水池盖时,必须经当值经理或系统工程师批准,做好开启记录。
七.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酒店,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闸手续,并由内勤做好登记。
八.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熄灭并丢进烟灰缸。
九.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到指定位置。
十.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证后方能施工,施工前要清理好易燃物品,安全措施落实后才能施工。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十一.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
十二.发现火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听从指挥。一旦酒店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和消防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