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益元百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实施细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各商场、处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认识,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章 防火组织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安全是经营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牢固树立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的观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即:总经理包面,各商场、处室包块,经营区包片,各岗位员工包柜的四级防火责任。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物保处、综合处、财务处、各商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二、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 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对新员工,临时工上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 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广场安全例会,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六、 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任务。
七、 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
八、 熟悉广场范围内的存储,销售商品的类别、性能、重点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灭火方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九、 督促指导各商场、处室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 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
第九条:各商场、处室的经理和处长为其责任区防火负责人,其职责:
1、 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 经营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和消防法规及本.细则,提高防火意识。
3、 积极带领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员工严禁在广场范围内吸烟,严格控制火源、电源。
4、 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 每周对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 每天下班前安排好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火源,电源,清除火险隐患,做好值班记录。
7、 组织本区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 认真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准随意挪动和埋压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
9、 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十条:干事、科长为其各区域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
1、 负责本区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
2、 认真组织本区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文件。检查督促本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袒护,不准放纵。
4、 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5、 每日要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要经常向员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为其岗防火责任人,其职责是: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清查火源。
3、 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各项活动。
4、 严格执行商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并主动劝阻顾客吸烟。
5、 认真保管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准损坏,不准挪动,不准遮挡,不准移作它用。
6、 发生火警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有责任为火灾提供失火前后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懂得逃生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任队长,各商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经理、处长任分队长,其职责是:
1、 平时开展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2、 学习消防业务技术,组织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会灭火。
3、 各义务消防分队要认真管理好本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 对用火、用电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上报。
5、 要求各义务消防分队每天安排好安全员,监督检查各岗位一日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月一汇报。
6、 发生火灾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火。负责灭火,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 保护好火灾现场,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 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各项广场安全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学习,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3、 积极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认真监督检查本岗位防火工作执行情况。
4、 时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听到火警迅速行动,勇敢参加灭火救灾。
5、 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等灭火工具,要认真保管、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 熟悉各部分水源、电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熟悉广场灭火作战方案。
第三章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各工作区、各卖场为禁烟火区。
? 第十六条:严禁烟火制度
1、 严禁在广场内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电熨斗、电热褥、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
2、 凡工作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有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内吸烟的责任。
3、 公司范围内严禁使用火炉、煤油炉、液化气。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
4、 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5、 对违反严禁烟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各部门要根据情况,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1、 凡因工作需用进行明火,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电器设备等用火、用电事项时,必须向保卫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 动火和电气焊申请,应写明动火地点、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用火用电性质、用焊种类及焊接部件。现场负责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在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十米内的可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电气焊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半小时后再检查现场一次。有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4、 销售或安装电器设备,增加电源线路必须有使用部门写出申请,指定该岗位负责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经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5、 作业时,必须持用明火许可证上岗操作,不准无许可证和焊工证者上岗作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 任何部门在用火用电时,不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的,将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电源管理
公司正式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1、 各商场、处室用电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开关、插座和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
2、 凡用电维修、仪器加工的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烤炉周围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 经营用电商品或使用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广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绝对禁止使用电器商品做饭菜、热水、取暖或作它用。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
4、 电源线路铺设,必须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
5、 陈列商品(如灯具、电磁炉、电风? 等电器)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线路要整齐,不准超负荷运行。
6、 霓虹灯、广告灯必须与其它电器设备分设开关,每日下班前,由电工人员负责检查,切断电源。
7、 每年要对电线及设备进行两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机及充气、油漆、稀料、指 甲 油、发胶、液化石油气、鞭炮等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1、 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办理经营、使用许可证。
2、 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其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3、 经常检查使用的容器,经营的商品是否有损坏和泄漏,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 必须分专库储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绝对严禁吸烟和明火。
5、 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6、 不得将鞭炮带入广场或储存。
7、 不得随意腊烛照明。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管理
1、 一切灭火器具不准随意挪动或移做它用。
2、 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堵挡消防用具,要保证消防器材的随时使用。
3、 消防设备每年检查,维修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4、 各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置于明显位置。非火灾事故严禁私自运用和损坏的,按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 由水暖工负责消防栓及管道,自动喷淋装置和加压泵的检查,负责消防设备冬季保温。
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灯等)的位置,不准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火宣传教育
1、 公司对员工实行二级(公司,各商场、处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每月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培训考试。使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七防”内容。
2、 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两次消防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防火、灭火素质。
3、 消防常识教育每年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每半年一次,达到人人懂防火,会灭火,自觉执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
1、 各级领导要在布置经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并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
2、 防火安全检查贯彻经常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员工性检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 公司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夜间保卫人员要认真巡查,主要检查卖场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熟食加工操作间、面包房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5、 各处室、卖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公司对各商场每半月检查一次。
6、 各处室、商场每周检查,并督促上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7、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 火源、电源的使用,管理情况。
(2) 易燃易物品保管,使用过程中防火、防爆情况
(3) 水源、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岗位责任制。
(5) 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有效。
(6) 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7) 与防火有关的其它情况。
8、 对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应详细记录,建立档案,制定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报告的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整改,不准拖延不办,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责任。
10、 对暂时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由整改部门制定出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火灾隐患整改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值班巡逻制度
1、 建立有领导参加的值班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2、 夜间和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3、 各岗位必须设立防火安全员,每日对本岗进行检查巡逻,并督促在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 上班前,各岗位防火安全员,应首先检查火源、电源情况,下班后,应最后离岗,认真检查,清理责任区内的火源(烟头等),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烤、炸部位要确实关掉电源、火源方可离岗。
5、 警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巡逻、详细检查每一个部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6、 值班、巡逻人员在工作中遇有纵火、爆炸等犯罪分子破坏时应主动抓获,遇有火情,应立即报警,积极扑救。
7、 消防、治安监控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到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观察,以免发生火灾。
第二十四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时,设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和河北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凡承建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部门,必须提交设计、施工方案,提供各种数据资料,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规定、制度。负责人必须负责场地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六条:各商场、处室装饰装修,灯箱广告的安装应申报审批。电源的线路应穿管保护,易发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第四章????? 岗位防火措施
第二十七条:公司防火制度
1、 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褥、电暖器等电器产品和明火作业。
2、 使用明火和电气焊时,必须经公司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火措施。
3、 各部门用电必须符合规定,不准乱接电源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需增加用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安装。
4、 对新进商品要认真验收,特别是易燃易爆的商品是否破损。
5、 各处室、商场内一切消防设备不准损坏堵挡和挪用。
6、 商品陈列应充分留出安全疏散通道。绝对严禁占用通道,楼梯间、安全门等安全出口。
7、 广告灯、霓红灯、彩灯的安装,电源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每日要有电工检查安全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配电室防火制度
1、 配电室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守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负责。
2、 配电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不准酒后上岗或在工作期间酗酒,不准在值班室内会私客。需要进入的要严格登记。
3、 配电室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和自行车、摩托车。配电屏、控制柜应经常清除灰尘。
4、 电工人员安装、测试、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规定和防火要求进行操作。安装临时线路时要持许可证上岗操作,事后负责拆除。
5、 每月要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的时间,发现问题解决的措施,完成的时间记卡存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6、 对商场的安全用电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违章用电。并负责广告灯箱线路,专用敷设。
7、 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将不应照明的电源线路切断,防止事故发生。
8、 工作人员要牢记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熟悉灭火常识,保养好本岗位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治安、消防监控室防火安全制度。
1、 孰知本岗位操作规程,确实按规程操作。
2、 保持室内清洁,经常擦试电视,操作台及设备,保证无灰尘。
3、 工作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会私客,不准看录像、玩游戏机。因公外来人员要登记。
4、 二十四小时保证值班人员在场,值班员在工作期间要注意观察,并将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5、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在上班人员的陪同下认真查看记录,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 室内不准私架电源线路不准使用除工作需要外的电热器具。
7、 室内不准存放可燃气体、液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8、 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防火会灭火,管理好消防器材,确实保证完备好用。
9、 定期检查电视,操作台等电器设备的线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因线路老化短路而发生的火灾.
第三十条:各处室防火制度
1、 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2、 室内严禁吸烟。
3、 纸和其它可燃物品要随时清除。需烧毁的要到安全点进行,要始终有人看管到火熄灭。
4、 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用电设备,严禁存放各种油类、可燃物等危险品,禁止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5、 对电器设备,保管员必须经常检查。对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不良等,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6、 严禁铺设临时照明线和使用蜡烛照明。
7、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下班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岗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8、 仓库保管员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保养好本岗位消防器材。
第五章、火灾的扑救、奖惩
第三十二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和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在安全防火中做出成绩或发现制止重大火险隐患和灭火救灾中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第三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吸烟者,罚款二百元。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处以五百元罚款,对违反规定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十六条:见火不救,贪生怕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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