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含入住企业)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小时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巡查。
三、消防安全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
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