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细则》要求,落实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场地设置、器材配置,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本单位发生火灾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扑救;
(二)本单位以外的相邻单位或场所发生火灾后应根据群众报警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扑救火灾;
(三)了解掌握火灾现场基本情况,并及时向到场扑救火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四)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
(五)开展本单位的日常防火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除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