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危险废物的管控力度逐步加大,危险废物的处置市场日趋规范化,环境风险隐患也逐步降低,但日常监督工作仍不能有所松懈。
目前危险废物管控的监督性质执法检查工作,大多注重企业危险废物的基础台账建设。例如,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的签订、管理计划等备案以及年产生量和处理量等。
笔者认为,对于危险废物的执法监督,更应侧重理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3个环节,开展全链条式的监督工作。明确3个环节,哪个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就可以一目了然进行判别,有助于有效追溯企业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管控中的乱象。
细致排查产生环节。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位于处置链的最上游,要严把生产工艺、环评资料等前期数据,科学判别现有生产情况。在实际执法检查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查看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内贮存量倒推企业的实际产生量。笔者在工作中发现,少数企业因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较高,而少报、瞒报,导致处置合同上危险废物类别与实际产生情况有较大出入。
针对类似情形,执法监督中应通过环评文件结合现场生产情况,兼顾技术改造等特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预估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型、数量,明确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量,并与贮存量和处置量进行关联,做到每一种危险废物均有处置流向,降低环境风险。
规范指导贮存环节。监督企业承担起危险废物的贮存环节的主体责任。
一方面,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监督,督促企业建立专人专管制度、强化企业对危险废物历年基础台账的管理、监督企业及时完成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动态更新记录等。例如,在上海地区,危险废物管理部门专门印发规范产生环节和贮存环节记录表,并要求企业立即张贴于对应环节,强化了企业规范管理的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严格监督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检查仓库内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危险废物与原料和一般工业固废混放,监督企业自主修订应急预案等。
同时,关注仓库周边的环境情况,包括明沟、暗管和雨水井等容易产生隐患的因素,一并告知企业其影响程度,时刻保持警惕性。
依法监督处置环节。严格监督危险废物的处置环节,这是危险废物的流出环节,也是违法行为较多的环节,其涉及范围较大,情况也较为复杂,不易被追溯,也是危险废物管控的关键点。
在这个环节中,强调各职能部门的配合联动,各司其职,强化跟踪协作,共同维护好处置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例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职能部门等进行协同作战,共同监督好、规范好危险废物下游的处置环节。
其次,加强企业守法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让企业明确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进行规范处置。
此外,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处置机构的生存空间,让非法处置机构无空子可钻,确保危险废物流通环节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