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法,除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专业与普遍、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以及自查、互查、对口查相结合的方法外,根据实验经验,一般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检查组织
要搞好安全检查,一般要有一个适应安全检查工作需要的临时性组织机构。目前各地的做法大致有以下两大类:
(1)检查的规模和范围比较大的,如中央部、省市组织的大检查,可在中央有关部、省、市经委或企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劳动、公安、卫生、工会和生产有关部门参加的临时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检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若干分组,深入现场,发动群众,进行检查。有的市、产业和企业已经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一般则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这项工作。
(2)检查规模不大、内容比较单一的,如企业自查或在一个车间或班组内开展的安全检查或专业检查,一般就在厂领导或安技部门领导或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组织有工人、技术人员、安全员、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开展工作。但不管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有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检查工作。领导应亲自抓,亲自参加检查。这样做,组织推动有力,解决问题及时。
2.做好检查前的思想政治工作
首先,要组织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文件,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为搞好安全检查工作打下思想基础。
其次,要做好参加安全检查人员的思想工作,可以举办短训班,明确安全检查的意义,坚持群众路线,搞好这项工作。
对广大群众,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安全检查本身就是一种群众活动,如果只有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重视,而无群众的积极性,势必形成“上动下不动”的少数人搞检查的冷冷清清的局面。因此,必须大造声势,广泛宣传,使安全检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暴露矛盾,解决矛盾,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前发展。
3.自查和互查相结合
自查是指在一个市、一个产业、一个企业自己组织、由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所进行的检查。互查是上一级领导机关组织市与市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的车间之间开展的互相检查。自查是互查的基础,互查可以发现自查没有发现的问题,互相发现对方的长处和先进经验。做到互查互学、互相评比,使被检查单位有促进,检查者也有收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
检查只是一种手段,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该逐步加以解决。这样做,既达到检查的目的,又能鼓舞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工人安全、健康,又是生产发展上的重大障碍,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日积月累,往往就造成了安全生产上的“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如得到及时解决,对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发展、关系很大。有的单位在每次检查时,首先查上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这样做,有利于促进企业重视整改工作,也是消除“老大难”问题的一种好办法。总之,一定要重视整改工作,争取做到边检查边改进,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订出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被检查的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应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局、局能解决的不推市)的原则。检查结束后,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主要部门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系统落实不了的,再向省市反映,争取上级帮助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长期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得以彻底消除。为了督促企业(车间、班组)搞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上级部门或企业常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查单位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