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地下开采企业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情况;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情况;企业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2.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开工备案、竣工验收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情况。
3.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等情况。
4、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实施爆破作业的情况,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距离、落实了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了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措施和落实了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地下矿山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6.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职业危害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状况。
7.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通风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
8.地下矿山制订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及采空区处理方案的情况;地下矿山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9.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情况,是否查清了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及导水构造的状况是否清楚;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情况。
10.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
11.露天矿山采场工作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露天边坡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
12.排土场设计明确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的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13.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的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是否落实。
14.对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取缔情况。
15.粉尘管理情况。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定期进行粉尘测定;地下开采矿井必须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16.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山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地下开采矿井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的情况;废弃地下开采矿井井口填堵封实的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制定措施情况。
17.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与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应急知识培训;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地下开采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18.职业危害预防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职工健康检查档案,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