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的检查):
1、检查船舶是否安全靠泊(是否按规定带够缆绳、缆绳是否霉烂等)。
2、检查装载船是否具有“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申报单”。
3、检查作业现场是否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防污设备。
4、检查装载船的缆绳是否符合作业环境要求(在装载过程中,要视情况调整缆绳)。
5、检查卸油胶管驳接和摆放是否符合作业要求。
6、检查静电地线是否接触良好。
7、检查装载船是否有足够人员值班。
8、检查装载船堵水口是否已堵塞;集液盘是否已到位。
9、检查装载船的货物管系和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检查输油胶管同装载船管头驳接是否符合要求(对角上紧,不漏油、不渗油、上够八颗螺丝)。
11、检查装载船进口阀阀门、落舱阀阀门是否已开启。(如统装,则各舱室之间的连通阀门是否开启)
12、检查装载船无需使用的管头是否用挡板封好。
13、检查禁烟的规定是否得到落实。
14、检查装载船对货物装卸程序/应急程序是否明确。
15、检查装载船联络通讯系统是否正常,通讯联络设备是否防爆型。
16、检查装载船的通海阀和舷外排放阀在不使用时是否已关闭并系固。
17、检查外部相关方所使用的接拆管工属具和手电筒是否为防爆型。
18、检查装载船在装油管头旁边是否放置工具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拆管用。
19、检查在吊机操作时,吊杆下(管头正下方)是否站人。
20、检查装载船各个舱在装满油后是否封好舱盖。
21、检查装载船各舱的量油孔是否已关好。
22、检查装载船货物管系和各个接头在接卸油过程中是否渗漏油。
23、检查充气护舷是否处在合适位置。
24、检查油码头卸油臂、管线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25、检查作业人员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驻驳人员与驳船方安全确认情况。
26、检查“告船长书”、“船/岸安全检查表”等是否按规定确认。
二、提醒(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的提醒):
1、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
2、提醒装载船船员不得在甲板吸烟和打手机。
3、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夜间要使用防爆手电筒。
4、提醒装载船在甲板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和防污设施。
5、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要注意观察舱内装油情况,及时转舱,先开空舱后关满舱。
6、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要注意不能超载。
7、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根据当时作业环境及时调整缆绳的松紧,防止发生漂移和断缆。
8、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在已装满油的舱要封好舱盖,且量完油后量油孔要注意关好。
9、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要在油装满前5~10分钟做好叫停准备。
10、提醒装载船甲板值班人员要注意在吊管过程中不得站在吊杆底下或管头正下方。
11、提醒装载船要遵守海事部门、港务局、集团公司、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12、驻装载船监装的油工,根据当时的压力和流速估计需多长时间能够装好,然后相应提前5~10分钟提醒装载船注意。
13、提醒装载船舶不能让无关船舶靠泊。
三、督促:
1、督促装载船对照“驻驳安全检查表”内容逐一落实。
2、督促装载船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3、督促装载船值班人员密切注意装油情况,要及时转舱,装好油的舱要关好舱盖,量油孔要关紧。
4、督促装载船值班人员适时对缆绳进行调整。
5、督促装载船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不能在甲板吸烟、打手机,不能使用明火,不能使用非防爆工属具。
6、督促装载船做好装好油前5~10分钟叫停准备。
7、督促装载船不要超载。
8、督促装载船要遵守海事部门、港务局、集团公司、分公司等有关管理规定。
四、应急:
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火警、船舶断缆等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反应。要点如下:
1、发生溢油时,按《新港港务分公司溢油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反应:
⑴ 立即停止作业,关闭装卸油管线阀门,避免液货继续流出;
⑵ 同时通知现场队长;
⑶ 协助船方清理油污;
⑷ 对流落海的油污要即时进行处理。
2、发生火警时:
⑴ 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阀门,及时报警;
⑵ 同时通知现场队长;
⑶ 协助船方控制失火范围,根据火灾的特性,立即取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当装载船舶发生断缆时:
⑴ 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阀门;
⑵ 通知现场队长;
⑶ 通知装载船紧急动车,防止和尽量减少装载船漂移;
⑷ 进行加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