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民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
(三)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情况;
(四)民工学校、食堂、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消防设施布置及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五)易燃易爆的存放使用情况;
(六)施工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七)临时设施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情况;
(八)严禁易燃材料搭设临时设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炉、热得快和电炉等。
检查重点包括:
1、施工单位施工手续是否完备,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是否全部持证上岗,证书有没有过期;防范措施(审批手续和动火级别、消防器材)是否全面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掌控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情况;是否做到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发现违规施工而不听劝阻的能否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防止危险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教育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层级教育,明确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召集本工地的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所有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三、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一是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全面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要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和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迅速完善安全管控具体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24小时工作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强化夜间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总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中明确的双方安全(消防)职责,逐级落实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动用明火(分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和重点部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章动火和动用明火管理失控是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原因。总包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所承包工程是否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源,发现隐患及时制止。加强对危险场所动火、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交叉作业、其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施工活动的有序组织和协调,上述施工活动总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现场带班。
三是重点整治装饰工程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毛竹脚手架,发现违规搭设使用毛竹脚手架的,应当责令立即拆除整改。加强对密目式安全网的监管,在建工程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采用阻燃性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监管,从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几个环节严格监控,杜绝易燃、有毒、有害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用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各类电器。
四是强化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监管力度。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火灾危险性程度,明确划定防火重点部位,包括变配电间、各类物资仓库、危险品库、木料、废木料堆场、易燃易爆废弃物品堆放场所等。对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包括动用明火、喷涂油漆、溶剂、涂料、气体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挥发性较大,有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危险性的作业),必须落实专职监控责任人,确保各项监控措施落实到位。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清理工作,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五是加大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在建工程严禁住宿,一般动火作业应按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严禁乱拖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