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采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不得混接;2) 在施工现场有专用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供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3) 重复接地的作用不可忽视,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R≤10Ω,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R≤4Ω;4) 保护零线干线最少有三处重复接地:起始端(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线路中间及末端处;5)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6) 三相四线转换成三相五线要正确,在总箱或配电室处,接地母线和接零母线必须进行短接;7) 同一供电系统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零线,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8)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既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
2.配电箱及开关箱
1) 设备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保护器,分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开设置;2) 配电箱进、出线位置应设在箱体下底部,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3) 配电箱体下底离地距离:固定式1.4m~1.6m,移动式0.8m~1.6m;4)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宜超过3m;5) 配电箱应有名称、编号、回路标志、责任人;配电箱应有门锁、应有专人管理;6) 配电箱必须防雨防尘;安装电器元件的底板,应使用金属板或非木质的绝缘板;7) 配电箱,停电1h以上的设备,应将开关拉下、断电,锁好配电箱;8) 施工现场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3.现场照明
1) 施工现场的照明器具必须采用密闭式的碘钨灯;2) 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三线制);3) 灯具距地: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4) 手持照明灯及危险场所要使用安全电压(36V、24V、12V);5) 室内线路及灯具低于2.4m时,必须加装保护接零地线;6) 电线接头处绝缘包扎要严密,室外不要单独使用普通黑胶布包扎导线。
4.配电线路
1) 单向线路的接零线、接地线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五线制的接零线、接地线,导线的截面小于35mm2时,接零线、接地线截面与相线相同。当相线截面大于35mm2时,接零线、接地线,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2) 户外架空线不得使用φ10mm2以下(BV)铜线及φ16mm2以下的(BLV)铝线;3) 动力配电线路要使用五芯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4) 架空线路用专用的绑扎线绑扎固定,严禁用铁丝进行绑扎;5) 电缆室外直埋深度不小于0.7m,沿墙敷设距地不小于2m,橡皮电缆架空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小于2.5m;6) 架空线路相序排列为: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7) 电杆深埋为杆长的1/10加0.6m,杆与杆档距要小于35m,线间距离要大于0.3m。
5.电器装置
1) 控制电器元件及熔断器参数与设置容量相匹配。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用绝缘措施。严禁使用倒顺开关;2) 夯土机械的漏电开关的电流小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3)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用漏电保护开关保护装置;4)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加装专用的漏电保护装置;5) 施工现场的大容量设备如:塔吊、地泵等可以采用直接一级配电箱配出,控制元件必须采用降压启动方式。降压启动可以由设备自身完成。
6.变配电装置
1) 配电室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并有专人负责;2) 配电屏正面通道单列不小于1.5m,双列不小于2m,两侧不小于1m,屏后不小于0.8m;3) 配电室地面应按要求采用绝缘措施;4) 配电室应有防触电灭火器(可使用的灭火器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5) 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有短路及过负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