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检查
1、目的:
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业绩进行日常的例行检查,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活动和结果的信息,是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重要手段。
2、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检查的组织人,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检查规定。
(2)安全员是责任人,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程序概要:
(1)安全检查制度内容:
1)明确本项目的检查范围和检查类型;
2)明确定期的时间概念 ;
3)明确有哪些人参加检查及负责人;
4)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和记录方法;
5)明确检查和检验的分类;
6)做好检查和验收后的标识;
7)规定色标和管理和使用。
(2)安全检查内容
1)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序;
2)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3)遵守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情况;
4)生产生活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的规定;
5)重点部位和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方案、人员、记录的落实;
6)安全检查,对人的意识和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符合安全标准进行分析,发现不符合规定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制定措施进行纠正处置,并跟踪复查。
4、记录
(二)隐患整改
1、目的
发现各种不合格项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原则。
2、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内部审核,出现的不合格组织纠正;
(2)项目工程师负责生产过程中各类不合格组织纠正;
(3)施工员(技术员)负责编制纠正措施(方案);
(4)安全员监控纠正措施落实过程,记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3、程序概要
(1)不合格的种类;
1)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的条款;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
3)与本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不符合。
(2)发现不合格的途径;
1)来自于政府监督机构的检查;
2)来自于上级及监理的检查;
3)社会相关的投诉;
4)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项目自身);
5)安全评估。
(3)不合格程序
1)严重不合格;
a.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例如某一要素、某一关键过程重复出现失效现象,即多次重复发生,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纠正,因而形成系统失效的不符合现象;
b.体系运行出现的区域性失效,一级要素较大失控;
c.体系运行后造成了严重安全和环境危害的亚劣影响。
2)一般不合格
对满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环境要求而言,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问题。
(4)不合格的处理、分类
1)一般不合格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则由对口管理人员同班组或分包单位制定纠正措施报工程项目部,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评价审批。
2)当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后;
a.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
b.保护现场;
c.按报告程序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d.项目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建议;
e.由有关人员建议编制纠正措施报工程项目部;
f.项目工程师组织有关领导和邀请有关专家对纠正措施进行评价;
g.安全员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
h.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防止同类事故再发生。
4、记录:在安全检查验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