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米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米,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