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消防工作会议及各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县形势稳定。县建设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我县建筑工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县建设局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建管站、安监站人员为成员。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xx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二)排查重点
1、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施工区消防安全是否配备专人值守;
2、是否制定并落实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消防检查制度、用电用火用气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3、临时办公、生活、施工、物料储存等功能区是否相对独立设置,是否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灯等临时消防设施;
4、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动火作业及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建设工程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A级不燃材料标准要求;
8、除上述整治重点外,各建筑工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火灾发生特点及隐患突出问题,相应开展针对性消防专项治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5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建筑工地正在开展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部署开展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方案要求和本项目施工阶段防火重点和特点,开展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填写《xx县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表》。县建设局安监站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大检查工作,督促各项目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部署,9月20日前,县建设局安监站将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挂牌督办。
(四)检查验收。9月20日前,县建设局将配合县消防队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兼顾,抓好当前消防整治。此次部署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建筑工地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上有交叉重叠,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分阶段、有重点抓好落实。7月31日前,重点抓好建筑工地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同时兼顾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8月1日至10月10日,集中精力抓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两项整治都达到预期效果。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保持信息畅通。请县建设局安监站及时向县消防队及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7月起,每5、15、25日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小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