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是否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制定安全措施。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是否有不同的安全责任制。
( 2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是否采用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由专责电工执行:是否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是否有约时停送电现象发生;断开的隔离开关的操趁机构是否锁住,是否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 3 )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时是否停电;检修是否用经过试验合格的验电器验电.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
( 4 )部分停电作业,有无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是否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志牌.珍后合闸送电。
( 5 )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是否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是否填写操作票.作票中是否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是否有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 6 )操作时,是否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是否执行监护复诵制贫-操作人员是否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 7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是否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京_失爆设备是否继续使用。
(九)机电系统违章行为的安全检查
( 1 )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器开关不挑保险丝。
( 2 )使用失爆电器设备,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
( 3 )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器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 4 )风泵上的安全阀、释压阀不按规定时间检验,以致失灵或不动作。
( 5 )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
( 6 )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或虽然有但未投人使用,电器设备脱体运行。
( 7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按时检验;保护整定不合理;记录填写不认真或做假记录。
( 8 )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转或皮带道、纹车道、双层作业无措施。
( 9 )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时保养,应设防护罩而不设。
( 10 )各种高开、变压器缺油或多油。
( 11 )多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 12 )手持式电气设备操作手柄或工作中接触的部分不符合绝缘规定要求。
( 13 )绞车保护装置和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动作失灵。
( l4 )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 15 )局部通风机无安全防护装置。
( 16 )各种人井管线、接地装置不定期检验。
( 17 )防爆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擅自入井投人使用。
( 18 )未经批准擅自增设用电设施。
( 19 )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超前或滞后填写。
( 20 )井下用由护子。打淘取嚼
( 21 )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两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 22 )矿灯灯头、矿灯线破损、接触不良而闪灯。
( 23 )停电作业时,回风巷道和防突工作面不停回上一级电源开关。
( 24 )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
( 25 )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并直接向井下送电。
( 26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 27 )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 28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合上。
( 29 )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不立即处理。
( 30 )在溜放煤、矸和材料的溜道中敷设电缆。
火31 )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 32 )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 33 )井下供电设备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 34 )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器中的熔件。
( 35 )停电作业人员违反《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忘停电、停错电、忘记停有关的电、没验电、没放电等。
( 36 )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