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和控制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术语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及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老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3.检查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分为两方面内容:即软件检查和硬件检查。软件检查是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各项法律文书、各种相关记录以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硬件检查主要是指现场检查,包括:建筑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及器材设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给水、等情况。
3.1软件检查
3.1.1建筑物是否进行了消防审核、验收,审核、验收是否合格,各项法律文书是否齐全。
3.1.2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
3.1.3本单位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是否齐全。
3.1.4火灾隐患台帐及各项记录是否齐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否及时返回。
3.1.5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及培训工作,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3.1.6《消防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准确、详实。
3.1.7《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演练的频次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演练记录是否齐全。
3.1.8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度、装备状况、演练等是否符合要求。
3.1.9举办大型活动前,是否进行了申报审批。
3.2.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值班记录是否齐全。
3.2硬件检查
3.2.1总平面布局及建筑等级
建(构)筑物的建筑等级及各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2.2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设施
建筑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2.3防排烟系统
防排烟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处于完好状态。
3.2.4安全疏散条件
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位置、宽度和数量、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安全疏
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示意图图示是否清晰、准确。
3.2.5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管网、消防泵房、消火栓等的设计;消防水的水量、水压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配件是否齐全,消火栓箱有无遮挡、私改、挪为他用等现象;室内外消火栓及管网的标识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3.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主控、探头、区域联动报警等各部分是否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7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系统中各部分是否处于
完好在用状态。
3.2.8消防器材
灭火器、防火砂、消防工具等消防器材的设置位置、数量、摆放是否符合要求,并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9消防电源
消防电源的设置是否满足负荷要求,是否处于完好在用状态。
3.2.10电气
各部位电气线路的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私接乱拉电线及老化、裸露、过载等现象。
3.2.11消防广播
消防广播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完好在用状态,并定时进行广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3.2.12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宽度、净空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无阻。
3.2.13其它方面
室内装修是否符合要求;动火是否履行相关手续;建筑物防雷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按期进行检测。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即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人员密集场所的下列部位应确定为重点部位,应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
4.1人员聚集的厅、室、疏散通道、舞台、观众席等部位;
4.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老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
4.3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
候车厅、调度室(楼);
4.4贵重物品室、档案资料室、精密仪器室等;
4.5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4.6灶间、厨房、气瓶间等使用或存贮可燃气体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部位;
4.7与火灾扑救密切相关的配电间、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房等要害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