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查目的
检查应保持一个明确的目的,即通过检查对被检查方的管理过程和效果得出一个公正的评价和适当的改进建议。
2 检查前准备
2.1 检查人员应熟悉与要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2 熟悉PDCA的运行模式。
针对每一项要素,都应考虑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等过程。如,风险控制应考虑:
——策划,确定方法和要求,以程序或制度的方式体现;
——实施,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辨识、评价和控制的策划;
——检查,定期对以上过程进行评审,如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风险评价的准确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改进,针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采取改进措施,修订程序文件。
2.3 熟悉本人负责检查的要素的管理流程,确保检查过程覆盖要素的全部过程。如,针对设备设施,应考虑设计、建造、采购、安装、操作、维护和检查、报废等过程;针对文件管理,应考虑制定、审核、批准、发布、评审、修订、作废等过程。
2.4 针对要素的每一个环节,考虑5w1h的原则。如针对文件审核,考核审核的人员是否得到授权,审核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审核了什么内容,为什么进行审核,以什么方式方法进行审核。针对建造,考虑什么时间建造,建造在哪,谁负责建造,建造什么,为什么建造,以什么方式方法建造。
3 检查方法
3.1 追踪
——顺向追踪。如在文件审查过程中,依据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定期开展某项检查”,或者“召开某项会议”的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会议记录等;现场能够确认的,应去现场核实。
——逆向追溯。现场检查到相关的记录,应询问这个记录是证实哪一项工作的,是否能够提供相关的程序或者制度。
3.2 抽样
3.2.1 由于审核时间的限制,应考虑在检查过程使用抽样技术。
——抽样可以是事实陈述、证实性记录、现场验证和其他资料;
——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量确定抽样的数量,通常抽取的样本量是3~12个之间。
3.2.2 抽样具有风险,需要精心策划,因此应保持以下原则:
——随机抽样;
——主动抽样,由检查人员抽样,而不是由被检查人员提供;
——分类抽样,综合考虑人、机、料、法、环等几个方面;
——分层取样,综合考虑管理层、职能层和执行层各个层次;
——保持各层次和部门的样本的平衡性。如危险源辨识,考虑安全部门是否制定了程序,是否对其他部门进行了监督、指导;业务部门,如工艺、设备部门,如何参与,如何指导;实施单位,各车间/中心,是否按要求开展的工作;
3.3 为了确保检查的效果,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与陪检人员充分沟通,以发现问题,而不是必须查出问题,或者查出多少项问题,保持一个良好的氛围。
4 审核发现
4.1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过程。对体系的每个过程的评价应考虑以下问题:
——过程是否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在实现预期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4.2 检查人员应避免教条。比如,危害因素辨识,还可以称为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风险评价还可以称为风险评估。应考虑:
——不是所有的要求都必须形成程序/制度;
——不是所有的追溯都要形成资料;
——不一定所有的回答都是正确的。
4.3 检查人员应深入分析,了解问题的本质,而不仅仅是现象。
4.4 应通过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一个清晰明确的检查结果和效果评价。
5 不符合事实描述
5.1 一个明确的不符合应包含以下内容:
——不符合事实描述:描述时充分考虑时间、地点、人员、发生的不符合事情和细节,应有可重复性;可以考虑当事人的陈述为依据;
——判定不符合的理由: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的依据,而应避免“我认为”、“我们一直这样做”等字眼;同时考虑强制性要求和推荐性要求;
——不符合审核准则的条款提供:能够为被检查单位提供法律法规或者标准的溯源;
——不符合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