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目的
对给排水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2.2、范围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审查。
2.2.3、职责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
2.2.4、 内容
(1) 检查依据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 年版)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
k、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2) 审查内容
a、 设计文件审查
(a)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文、建设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
(b) 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c) 签署、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
b、 消防设计审查
(a) 最不利点的消防水量、水压计算;
(b) 室内消防系统的设置;
(c) 泵房与管网中的各种配件、阀门的选用;
(d) 灭火器的配置;
(e) 消防管道的敷设;
(f) 消防电梯井积水坑的容积和坑中排水泵的选用。
c、 给水设计审查
(a) 最不利点水量、水压计算;
(b) 储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容积的合理性;
(c) 冷、热水系统布置的合理性;
(d) 地下室水泵房
(e) 管道的敷设;
(f) 材料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
(g) 给水管道的总平面图布置。
d、 排水设计审查
(a) 雨、污水量的确定;
(b) 排水系统的优化;
(c) 排水管道的敷设;
(d) 材料的选用;
(e) 室外检查井的间距及排水管的坡度;
(f) 排水管道的总平面布置。
(3) 审查要点
a、 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a) 在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并满足其相应水量、水压要求。
(b)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保证其水量、水压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
(c)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d) 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
(e) 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计算。
(f) 多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 环状管网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