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帽:(1)安全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 (2)现场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网:(1)安全网的规格、材质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 (2)在建工程项目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3、安全带:(1)安全带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 (2)高处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带作业。
4、楼梯口、电梯井口:(1)防护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2)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3)电梯井口设置安全防护门。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1)对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3)防护措施严密、坚固、稳定。
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 (2)用竹笆作防护棚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
7、阳台、楼板、屋面等防护:阳台、楼板、屋面无防护设施或设施高度低于80 cm时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民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应设栏杆柱。
8、施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的情况。
9、监理单位日常的安全巡查,对工地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并填写好每天的监理日志,对存在隐患应下达限期改正或暂停令,对拒不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区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