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2、是否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是否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
4、是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
5、矿井是否有两回路电源线路,电源应采用并列运行方式。
6、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7、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或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8、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0、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11、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
12、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13、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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