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乙炔气瓶要在检验期内,充装压力不超标,并有安全标签。
2.乙炔气瓶装有阻火器;气焊、割炬完好,胶管耐压能力符合要求。
3.焊接与切割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氧气胶管与乙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也不能用其他颜色胶管代替。
4.乙炔胶管管道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钢管。
5.气瓶的防震圈、瓶帽齐全,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气瓶所用压力表标识清楚、有效。
6.乙炔气瓶的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卧放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min再连接乙炔减压器使用7.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保持5m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与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保持10m以上。气瓶应固定牢靠,防止瓶倒。
8.乙炔最高工作压力严禁止超过0.147MPa(表压)
9.禁止在带有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或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禁止让有油、脂的棉纱、手套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等接触。
10.不可把氧气、乙炔气瓶放在有油污、严重腐蚀、日光暴晒、明火、热辐射等易引起瓶温过高、压力剧增的环境中。
11.氧气、溶解乙炔瓶不应放空,瓶内留有残压力不小于0.98~1.96MPa的余气(表压)
12.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加强焊割保护,严防火、爆、毒、烫。
13.气焊、气割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4.在易燃易爆场所气焊、气割动火,进入有危险危害环境的设备作业和登高焊割等作业,均应按企业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登高等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焊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