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在充装前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气瓶应是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属于制造单位或者监管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2)气瓶改装应符合要求。
(3)气瓶的原始标识应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应清晰可见,标识内容包括制作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瓶重、实际容积、气瓶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和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4)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内。
(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符合欲充装气体的充装压力。
(6)气瓶的颜色、字样应符合《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7)气瓶的附件应齐全,并符合技术的要求。
(8)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的气体应与充装的气体相符。
(9)承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瓶阀和瓶体是否粘有油脂。
(10)首次充装气体应经过置换或真空处理。
(11)瓶体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