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气转炉150t以下的转炉,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公称容量的120%;转炉炉帽、炉壳、溜渣板和炉下挡渣板、基础墙上的黏渣,应经常清理,确保其厚度不超过0.1m
2.废钢配料,应防止带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闭容器。废钢料高不应超过料槽上口。转炉留渣操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喷渣。
3.兑铁水用的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之前应验证制动器是否可靠;不应在兑铁水作业开始之前先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兑铁水时炉口不应上倾,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以防铁水罐脱钩伤人。
4.新炉、停炉进行维修后开炉及停吹8h后的转炉,开始生产前均应按新炉开炉的要求进行准备;应认真检验各系统设备与联锁装置、仪表、介质参数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若需烘炉,应严格执行烘炉操作规程。
5.炉下钢水罐车及渣车轨道区域(包括漏钢坑),不应有积水和堆积物。转患炉生产期间需到炉下区域作业时,应通知转炉控制室停止吹炼,并不得倾动转无关人员不应在炉下通行或停留。
6.转炉吹氧期间发生氧枪冷却水流量、氧压低于规定值、出水温度高于规
实定值、氧枪漏水、水冷炉口、烟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电等紧急情手况,应立即提枪停吹。
7.吹炼期间发现冷却水漏入炉内,应立即停吹,并切断漏水件的水源;转册炉应停在原始位置不动,待确认漏人的冷却水完全蒸发,方可动炉。
8.转炉修炉停炉时,各传动系统应断电,氧气、煤气、氮气管道应堵盲板隔离,煤气、重油管道应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更换吹氧管时,应预先检查氧气管道,如有油污,应清洗并脱脂干净方可使用。
9.安装转炉小炉底时,接缝处泥料应铺垫均匀,炉底车顶紧力应足够,均匀挤出接缝处泥料;应认真检查接缝质量是否可靠,否则应予处理。
10.倾动转炉时,操作人员应检查确认各相关系统与设备无误,测温取样倒炉时,不应快速摇炉;倾动机械出现故障时,不应强行摇炉。
11.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时,人员应避免正对炉口;采用氧气烧出钢口时,手不应握在胶管接口处。
12.火源不应接近氧气阀门站,进入氧气阀门站不应穿钉鞋,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应接触氧气阀及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