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监察能力提出新要求。面对这一新要求,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必须树立创新的意识,必须坚持廉洁执法,要做到“四个必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提高安全监察能力,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
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作为监察人员自身要有较高的素质水平才会有说服力,才能在现场更好地发挥好安全监察作用。一是具备安全思想素质。安监人员要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安全理念,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越是经济面对危机,越是改革发展任务重越要抓好安全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觉悟,带着感情抓好安全工作。二是具备业务技术素质。安全监察人员要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规程、学习各类安全、技术规定及上级一系列指示、指令、文件精神,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建“学习型安监队伍”。通过强化学习,提高安监队伍的素质和技能,做到在现场按规程说话,按规程办事,培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监察有力的高素质安监队伍。
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监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人力安全监察工作,一是安监人员要彻底转型。切实把职能全部转变到安全管理上来,做到安全自身责任明确、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后果明确、联责考核明确,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区域联责的“安全互联网”,切实解决安全责任“严不起来”和“落实不下去”以及“前紧后松”、“遇难而退”的问题。二是树立执法权威。要专门拿出人力、物力,改革安全监察体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监察制度,就是为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作安全监察人员,要行使好赋予的权力,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严格执法,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影响安全执法,对影响安全执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一经查处严肃处理,维护执法权威。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属于监察人员把关不严,放任不究,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好人主义、得过且过,监督不力的安监人员要坚决撤换。
必须树立创新的意识。创新是一切工作的不竭动力。安监人员要敢于创新、大胆创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安全监察新方法。首先要做到“四勤”:一是要超前思维,做到“脑勤”。要勤于思考,动脑筋想哪里是安全重点,哪里有安全隐患,做到现场问题早想到。二是要善于观察,做到“眼勤”。炼就一双“火眼金睛”,看周围环境查隐患,看工人操作规范不规范,做到事故苗头早发现。三是敢于直言,做到“嘴勤”。不安全行为常说教,做到为安全“苦口婆心”;安全信息常反馈,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四是要盯现场不放松,做到“腿勤”。哪里有隐患就出现在哪里,做到事故隐患早处理。再者,安监人员要不断探索,在实践中发现安全管理的新途径。对于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不正确安全习惯势力、习惯行为要大胆剖析,创新安全监察方式进行管理,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要开展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机制创新等活动,建立起安全管理的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安全管理人员的创新热情,建立完善“事前监督,过程控制”的新型安全管理模式,促进安全生产。
必须坚持廉洁执法。安全监察人员的形象直接影响到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监察队伍的廉政建设要提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一是要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好动态退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创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把那些作风浮飘、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自律的人员坚决退出安全监察队伍,保持安全监察队伍纯洁性,提高安监队伍的执法能力。二是要增强拒腐能力。要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做煤矿企业职工满意的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