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统计显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是导致事故的基本原因。一个人的行为受其心理活动的支配,如果心理活动不符合客观规律,就会出现违章,与其他相关条件结合时,就可能造成事故。
1经常出现在事故中的心理状态
(1)自负心理。技术较为熟练的人,往往过于自信而出现反常现象,致使他们擅自操作或扩大作业范围。
(2)怕脏、怕冷、怕热、爱美心重。生产过程中为了爱美而不遵守安全规程,往往会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3)空间知觉不准。人在高空但知觉不在高空,在高处作业时用力过猛,失去重心跌落下来。
(4)注意力分散。即注意力被无关的刺激所吸引而发生事故。
(5)求简、求快、贪图方便。作业人员往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求简、求快,省略了各种安全措施,造成违章作业。
(6)冒险、逞强。作业人员只顾眼前的得失,而不顾客观后果,从而盲目行动,蛮干、瞎干,使作业违章不断。
(7)逆反心理。对越是明令禁止不允许逾越的规定,越想找机会尝试,如酒后作业。
(8)侥幸心理。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发生了偏差,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产生了冒险的心理冲动。在班组生产工作中,作业人员的侥幸心理是普遍存在的,他们往往认为倒霉的事情不一定都让我碰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班组开展反违章工作和反事故斗争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作业人员思想上侥幸心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