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在构建和谐企业的今天,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现代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必然前提。倘若安全得不到保证,生产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企业发展。而安全员作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执行官”,它决定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督察,决定着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影响着人心稳定,关系着企业效益,因此安全员要敢于打破情面,坚持做到四“不”。
不做“睁眼瞎”。作为安全员,在安全工作上你就是老大,要理直气壮地管安全,要敢讲敢管,不怕得罪人。安全员要是不敢讲、不敢管,怕得罪人,做“睁眼瞎”,对隐患视而不见,那就是不称职的安全员。这样的安全员良心何在?尊严何在?说句不好听的话:这样的安全员有你没你都一样。
不做“老好人”。为做到安全无事故,安全员在检查安全时要从严从细入手,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要避免走马观花,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增强“安全生产如履薄冰”的意识;严查安全隐患,对可查可不查的坚决要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与事故苗头要做到跟踪整改,对有严重的违章事件坚决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还要勇于当“恶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安全的警钟长鸣。
不当“乌龟腿”。作为一名安全员,要经常配合班组长的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要经常到生产现场去挑刺儿,所以要有健康的身体,要练就两条“兔子”腿,而不当“乌龟腿”,慢慢吞吞。安全员还要做到安全管理“小题大做”,要把“小事”当“大事”来抓,做到急事急办。
不“亡羊补牢”。作为安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超前预防,像防汛一样“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备”。这就要求安全员必须树立积极主动的预防思想,常抓安全不放松,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亡羊补牢”只能扩大事态,待事故发生后再积极主动想办法、出主意,企业安全、和谐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