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是企业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的关键因素。作为兵头将尾的企业班组长,手握着最直接的生产管理指挥权,既要搞好班组管理,又要完成生产指标,事情多工作忙,难免顾此失彼,加之,管安全是一项出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情。所以,班组长在许多环境、条件下,碍于情面,不能大胆管理,听之任之,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不说也不要紧等等的错误思想,为了让班组长在安全方面做到敢管、会管、懂管、管得了,应该赋予他们八大特权。
一是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对不符合或不适应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的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二是安全生产监督权--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监督;
三是安全生产知情权--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有权要求跟领导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四是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五是遇到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当作业现场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有权停止作业;
六是紧急避险权--在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产安全的情况下,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七是反映举报权--有权向上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人和事及不安全因素;
八是投诉上告权--如受打击报复,有权向上投诉,发现隐瞒事故者有权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