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与有关领导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的行为,经说服无效,有权越级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