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开展“一班三检”制
是指按安全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中的检查。主要是通过班组长、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班组安全员及操作者的现场检查以发现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目前,很多班组实行“一班三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班前查安全,思想添根弦;班中查安全,操作保平安;班后查安全,警钟鸣不断”。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一班三检”制的意义和重要性。因此,班组即使面临的生产任务再重,时间再紧,也必须把“一班三检”制坚持好。
(1)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
“一班三检”检查的侧重点不同,“班前检查”的内容有三项:
一是检查防护用品和用具,看班组成员是否按要求穿戴了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携带了防护用具。如果不符合规定,应督促他们改正。
二是检查作业现场,看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果存在应及时排除。
三是检查机械设备,看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故障则应及时检修。“班中检查”的重点是对设备运行状况、作业环境危险因素进行检查,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消灭事故苗头,保证班组成员按章操作和设备正常运行。
“班后检查”的内容是:
检查工作现场和机械设备,做到工完场清,防护用品用具摆放有序,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给下一班留下隐患。对“一班三检”规定的检查项目,班组长及每个班组成员必须逐项地进行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形成事故隐患。
(2)班中检查作为重点。
上班至下班这段时间较长,班组成员实际的作业行为频繁,机械设备也都处于运行状态,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班中的安全检查是一个重点。班组长要做有心人,经常地督促检查;班组成员要随时注意自己作业岗位的安全状况,遇有重大事故隐患,应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在隐患消除,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重新作业。
(3)把检查督促与安全教育结合起来。
一些班组成员对规章制度抱着消极应付的态度。如班组长在班前督促他戴上安全帽,他却认为“戴这玩意儿没啥用”,嫌麻烦,作业中又把安全帽扔到一边。因此,班组长必须把抓制度与抓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一班三检”中遇到的问题放到教育中去解决,只有班组成员的防护意识提高了,才能主动地进行检查,自觉地遵守规章。
(4)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坚持“一班三检”制,必须使实劲,有韧劲。部分班组成员认为。“天天检查,也没查出什么漏洞和隐患,隔三岔五检查一下就行了”,因而使“一班三检”时紧时松。在上级强调或出了事故时,便抓得紧一些;时间一久又松懈下来,使制度形同虚设。这种认识和作法是十分有害的。应当认识到,以前没有检查出漏洞和隐患,不等于以后不出漏洞与隐患。俗话说“天天洗脸,时时防火”,对事故这个祸害也必须天天时时加以防范,而坚持“一班三检”制正是天天时时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
(二)“一班三检”的方法和手段
安全检查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对系统中影响安全的有关要素逐项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
(1)安全检查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是安全检查的一种有效工具。安全检查表是一个较为系统的安全问题的清单,它事先把检查对象系统地加以剖析,查出不安全因素的所在,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并按系统顺序编制成表。由于检查表做到了系统化、完整化,所以不会漏掉任何可以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同时,安全检查表简明易懂,容易掌握。因此,班组应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事先准备好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可以保证安全检查充分发现问题,不留任何隐患。
(2)安全检查表的填写
安全检查表的填写一般采用提问方式,即以“是”或“否”来回答“是”表示符合要求,“否”表示存在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检查表内容要具体、细致,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表中应列举需要查明的所有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将其列为问题,并在每个提问后面设改进措施栏。
(3)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安全检查表可以按生产系统、班组编写,也可以按专题编写。
在编制安全检查表时,要做到依据准确,即让检查表在内容上和实际运用中均能达到科学、合理,并符合法律要求。检查表内容必须符合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切忌生搬硬套,流于形式。
检查表还要突出重点,即要把经常出现事故隐患、最容易发生事故的项目作为重点;主次分明,即对检查项目按可能存在的危险程度,分为必检项目、评价项目、一般检查项目、经常项目。做到先主后次,重点突出,要求具体。
为了便于使用,检查表不宜太庞杂、繁琐。一个编制完善的检查表,即可以在检查中使用,也可以对己发生的事故或出现的问题进行诊断,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者。
(4)安全检查
检查是手段,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该在检查过程中或检查以后,发动群众及时整改。整改应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对于一些长期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应件件有交代,条条有着落。为了督促各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可采用向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指定其限期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分别情况对待处理。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对生产工艺、劳动组织、设备、场地、操作方法、原料、工具等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应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改进;对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随时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伤亡的装备设施,应立即通知责任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