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由技术员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针对本工程编制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规程每人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每次学习后在签字表上签名后方可上岗。
3、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后,学习人员要在签字表上签名,不参加学习的人员严禁参加施工。对重点工程、关键工程所制定的安全措施要求必须累计学习10小时以上。
4、对于公司下发的安全信息、文件及有关制度,由安全副区长利用周二安全活动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5、没有参加规程贯彻学习;没有参加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的人员,由技术员登记清楚交于值班干部。值班干部必须严格把关,只有在参加补学合格后方可上岗。
6、职工要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7、职工要认真听讲,不准抽烟,不准大声喧哗,严格遵守课堂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