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不现场交接班人员,一律按照脱岗处理,给予进矿“三违”学习班的处罚,队长加罚200元。 二、交接班交接不清楚,问题遗留下一班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 三、特殊工种人员电话汇报区调度,反向回拨不是本人接的,责任人算脱岗处理。 四、交接班人员半路交接或提前交接,造成工作影响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 五、凡交接班不清造成生产影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除矿处罚外,区将给予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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