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班组的纪律性,保持较好的执行力,在搞好安全的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零”目标,在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现制定班前会制度。
1、参加班前会人员零点班22点30分,八点班6点30分,四点班14点30分开始点名。
2、开会时,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手机要关机或调到震动位置;如有紧急情况,确需接、打电话时,必须先举手,批准后方可离开,在会议室外接、打电话。
3、会议期间必须坐端正,不能低头睡觉或与邻座交头接耳,不能随意走动。
4、当班班长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认真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有关会议要求,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计划、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5、所有员工,都应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6、当班班长必须掌握本班上岗员工的身体和情绪状况,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不准下井,酒后不准下井,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准上岗。
7、会议结束,参会人员按就座由近到远有秩序的
班后会制度
一、班后会时间:当班人员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需组织召开班后会。
二、 主持人:副队长或班长
三、会议要求
1.出班后由班长或副班长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班后会。
2.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人员陈述当班出现安全事故的时间、原因。
3.班长或副班长组织分析事故过程和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结果。
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搞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促使交接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班组职工岗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交接班制度如下:
一、特殊工种(瓦检工)必须按照瓦斯巡检路线计划中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接班。
二、交班人必须将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注意问题向下一班接班人交待清楚,对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区队值班室并作好记录,由区队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后,并派专人进行处理,处理后由专人负责落实。
三、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时,交接者严禁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四、双方认为交待清楚后,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双方签字。
五、特殊工种(爆破工)在工作面出现拒爆、残爆,当班未处理完毕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与下一班爆破工进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