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组应根据本班情况制定凭工计分管理办法,办法必须经本班全体职工通过。
2.班组评分要体现按劳分配、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要体现向技术骨干和有经验的老工人适当倾斜的原则。
3.班组评分只能以当日的计件产量为基础,计时工按实际金额分配至人头。
4.职工当日的工分,必须在次日的班前会上公布。
5.班组长津贴按《工资管理办法》统一支付待遇,班组长评分时不得超过班组人平工分。
6.班组长不允许给任何职工虚增工分,套取现金用做其它用途。
7.月末班组长应将本班职工工分在民管小组会上公布,全体职工签字确认,未进全体职工签字确认的工分表,队上不得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8.各分管副队长应对管辖班组的工分进行监督管理,队管理人员不定时对当天班组所评分值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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