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后,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活跃在煤矿安全工作的各条战线上,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第一大危险源,如何治理好瓦斯既是煤矿企业的工作重点,也是煤矿安全监察的重点。
一、 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
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其一言一行包括素质,形象等不仅体现煤矿安全行政执法的对外形象,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办事处监察人员大多是来自煤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执法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一。因此,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全能的专业队伍,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采取培训、自学等方式,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把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高效务实的煤矿安全专业监察队伍。
二、 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监察内容,全面监察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工作
煤矿的瓦斯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系统中的各个环节必须围绕治理瓦斯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煤矿企业是治理瓦斯的主要力量,监察人员监督煤矿企业搞好这项工作,并及时纠正运行过程中的偏差。根据这一工作原理,监察人员要依照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煤矿企业在生产中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规定,深入煤矿企业,深入井下一线,做到重心下移,监察到位;督促煤矿企业建立治理瓦斯责任制,认真抓好瓦斯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煤矿企业严格落实治理瓦斯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
三、 加大监察力度,促使煤矿企业搞好瓦斯治理工作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律对司法的要求,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依法行政是对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也是每位执法人员必备的素质。在瓦斯治理上,煤矿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放管理规范》《防治瓦斯突出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进行监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人员通过商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生效后就必须维护执法的严肃性,不能随意更改。这就向行政相对人表明执法是严肃的、认真的,而且双方都必须遵守行为规范。
通过监察员的努力,很多煤矿在治理瓦斯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更有效地对煤矿企业瓦斯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应该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 对矿井掘进工作面的无计划停风,或者有计划停风,没有按规定采取措施的,要进行适当的处罚。
2. 高瓦斯及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放,使之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现在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里,没有对此进行要求,《煤矿安全规程》也只是说应该进行抽放,但没有对抽放效果作出要求。
3. 对瓦斯超限作业要进行行政处罚,尤其是对现场管理者和矿井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处罚。现行的法律法规里没有这项规定。
4. 对安全设施、安全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要制定行政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