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把事故防范作为工作出发点,不断探索煤矿安全监察新方法。三年来,他们切实履行职责,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办事处主任焦金永把近几年来的工作归纳为“一二三四五”。
实现一个目标
为实现“减少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这一目标,平顶山办事处按照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监察,三年来,共监察矿井2000多次,查出隐患近1.9万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1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49份,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52对,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767个,责令停止使用设备371台(件),停止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263种;查处各类事故及煤矿事故隐患举报、上级批转案件160余起,达到结案期限的事故案件及时结案。辖区内各类煤矿事故逐年下降,与2002年同期相比,事故由29起下降至11起,死亡人数从68人下降至18人。
遵循两个依靠
平顶山办事处有30名监察人员,辖区内有742对矿井。他们提出“两个依靠”,即依靠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形成监管合力;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大力配合,提高执法效能。2002年,平顶山市委书记田承忠批示:“安全监察办事处所进行的执法检查是对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支持和帮助,对办事处反映的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该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分包乡镇煤矿,严防死守。2002年,平顶山地区近20年来首次杜绝了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今年5月,为吸取安徽淮北芦岭煤矿“5·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平顶山市政府组织各主要产煤县(市)区领导及安全、煤炭、公安、国土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邓永俭市长、薛新生副市长等领导非常重视办事处的建议,多次责令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突出三个重点
平顶山办事处辖区内742对矿井中,有国有重点煤矿19对,地方及乡镇煤矿723对。在历史上,国有煤矿发生特大事故伤亡惨重,令人触目惊心。办事处规定,每季度对国有重点煤矿监察一次,针对国有重点煤矿点多面广的特点,在监察方法上,首先,他们用半天时间认真查阅图纸资料,从安全管理上和技术措施上找问题。其次,重点监察“一通三防”,把通风系统不完善,超通风能力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受火患、水灾威胁严重的矿井,作为安全监察的重点。第三,对安全较差的矿井,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监察执法活动,对安全不合格矿井,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整改后重新评估,达到基本安全矿井以上标准方可恢复生产。
搞好四个统一
所谓四个统一,就是把安全监察与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指导服务、行政处罚统一起来。
通过宣传教育树形象。随着宣传教育的开展,依法监察、依法行政的监察队伍形象已经在矿区树立起来。
安全培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年来,他们累计培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乡镇煤矿矿长4万余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万余名,培训新工人3万余名。通过培训,使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监察与服务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统一。针对乡镇煤矿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办事处把乡镇煤矿作为技术服务的对象。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矿井,坚持依法严惩,2002年罚款达40多万元。
落实五个结合
“五结合”即:工作业绩和监察矿井数量相结合;监察数量和监察质量相结合;监察质量和监察效果相结合;监察效果和安全状况相结合;安全状况和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五结合考核办法,健全办事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监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执法效能。
执法监察是办事处区别地方其他部门安全检查的重要标志,也是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对煤矿监察的惟一手段。为此,平顶山办事处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专门邀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司的燕明春同志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答疑解惑,讲解国家局制定的22种法律文书适用情况,使每一个监察人员熟练掌握了法律文书的制作及应用。办事处每月对各科的执法文书进行评比,总经经验,改正不足。三年来,平顶山办事处没有出现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文书在河南省行政执法文书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杨龙 刘耀平